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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半岛官方网站2023西安水价

发布日期:2024-01-18浏览次数:

  bob半岛官方网站2023西安水价2022年西安水价暂无最新调整,实施从2015年12月15日起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详情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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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居民用水范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以及非居民用户中的福利院、养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水;

  2.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我市城区所有一户一表、户外计量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1.按照省上文件规定,对居民用水的基本水价实行1:1.5:3价差,各阶梯水价均为用户终端水价,具体如下:

  2.我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计量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年用水量累计达到各阶梯水量上限后,超出部分执行下一阶梯水价;年度周期之间水量不结转,不累计bob半岛

  3.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申请在各阶梯年度水量基础上增加36m3,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认定,认定的人口数有效期为2年。

  4.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福利院、养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和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实行阶梯水价,水价标准在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0元/m3基础上加价0.10元/m3。

  居民用水水资源费标准由0.3元/m3调整为0.4元/m3,由市自来水公司代收代缴(阎良区用水以市政府会议纪要为准);

  (二)统一我市城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运行费标准为0.50元/m3,并纳入居民水价构成,实行用户终端水价。

  居民水价构成为5部分:基本水价、户表(含庭院管网)改造资金、二次供水运行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合计为用户终端水价,终端水价之外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二次供水运行费包括二次供水设施(含庭院管网)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及水量漏失费用。

  (一)我市城区由物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管理的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应尽快向供水企业移交,移交办法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0.50元/m3二次供水运行费,以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交接时间为节点bob半岛,交接前留给物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交接后由供水企业收取。

  (二)未实现一户一表,户外计量的居民用户,须进行户表改造,改造办法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

  给予需要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两年过渡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暂不实行居民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终端水价标准3.80元/m3;

  两年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完成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在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0元/m3基础上加收0.10元/m3;完成户表改造后,执行居民阶梯水价。

  (一)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我市城区各物业企业和有关单位、城六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和部署,认真排查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快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工作进度,确保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供水企业要严格执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办法和户表改造的相关办法,尽快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以及户表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要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水质安全,满足各类用水户的用水需求。

  (三)市及城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文件规定、乱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我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时间自2015年12月15日后第二次抄见水量起执行,《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我市自来水价格改革及调整有关问题的函》(市物函〔2007〕80号)同时废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水价】查询西安阶梯式水价最新变动,获取西安水价官方咨询电话。

  2022年6月17日,西安市发改委公布了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事关西安市水价的最新变动,详情见正文。

  2022年5月30日,西安物价局发布了城区非居民用水价格的通知,涉及简化水价分类,适当调整供水价格等,详情见正文。

  2022年6月17日,西安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水价调整的价格方案,同时拟定于2022年7月中下旬召开西安市城区公共管网供水价格改革听证会,可通过邮箱和推荐单位报名与会。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bob半岛

  线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级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及周边区域、军事禁区、重要纪念地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

  应在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1日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具体申报内容见正文。

  登录实名登记网址(),根据持有人身份不同,需填写对应信息,完成后将打印的二维码粘贴至无人机即可。

  2024年1月1日起,根据新规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2023年西安将不定时发放惠民、美食等消费券,小编将持续更新西安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以下是具体信息。

  2023年西安市体育消费券将于6月30日上午10时正式发放,这是我市首次发放体育类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10月份,共计发放500万元消费券。

  【导语】:2022年西安水价暂无最新调整,实施从2015年12月15日起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详情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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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居民用水范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以及非居民用户中的福利院、养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和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水;

  2.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我市城区所有一户一表、户外计量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1.按照省上文件规定,对居民用水的基本水价实行1:1.5:3价差,各阶梯水价均为用户终端水价,具体如下:

  2.我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计量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年用水量累计达到各阶梯水量上限后,超出部分执行下一阶梯水价;年度周期之间水量不结转,不累计。

  3.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申请在各阶梯年度水量基础上增加36m3,每户人口数由供水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认定,认定的人口数有效期为2年。

  4.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福利院、养老院、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和各类学校、幼儿园不实行阶梯水价,水价标准在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0元/m3基础上加价0.10元/m3。

  居民用水水资源费标准由0.3元/m3调整为0.4元/m3,由市自来水公司代收代缴(阎良区用水以市政府会议纪要为准);

  (二)统一我市城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运行费标准为0.50元/m3,并纳入居民水价构成,实行用户终端水价。

  居民水价构成为5部分:基本水价、户表(含庭院管网)改造资金、二次供水运行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合计为用户终端水价,终端水价之外不得再加收任何费用。二次供水运行费包括二次供水设施(含庭院管网)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及水量漏失费用。

  (一)我市城区由物业公司或其他单位管理的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应尽快向供水企业移交,移交办法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0.50元/m3二次供水运行费,以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交接时间为节点,交接前留给物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交接后由供水企业收取。

  (二)未实现一户一表,户外计量的居民用户,须进行户表改造,改造办法由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

  给予需要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两年过渡期,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暂不实行居民阶梯水价,执行第一阶梯终端水价标准3.80元/m3;

  两年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完成户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在第一阶梯终端水价3.80元/m3基础上加收0.10元/m3;完成户表改造后,执行居民阶梯水价。

  (一)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我市城区各物业企业和有关单位、城六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和部署,认真排查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快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工作进度,确保政策平稳顺利实施;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答复群众咨询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供水企业要严格执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办法和户表改造的相关办法,尽快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移交,以及户表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要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保障水质安全,满足各类用水户的用水需求。

  (三)市及城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文件规定、乱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我市城区居民阶梯水价执行时间自2015年12月15日后第二次抄见水量起执行,《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我市自来水价格改革及调整有关问题的函》(市物函〔2007〕8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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